基本概况
十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主管民族宗教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,内设办公室、民族事务科、宗教事务科。
十堰市是湖北省散杂居民族工作重点地区之一。全市有一个回族乡即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(辖 25 个村), 13 个回族村。有回族、满族、土家族等 30 个少数民族成份,少数民族人口 2.23 万人,其中回族 1.85 万人,分布在全市八个县市区。
十堰市又是个多种宗教的地区,有佛教、道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、伊斯兰教五大宗教,已开放登记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40 余处,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 5 万余人。
近年来 , 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努力实践江泽民总书记关于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,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致力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、社会全面发展,促进民族团结进步。在做好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方面不断探索新路子、新方法;加大民族乡、村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扶助力度,民族乡村经济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。
宗教工作遵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,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指示精神,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,我市的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。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,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宗教事务管理开始朝着法制化的方向迈进;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;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、团结进步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,在反对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的斗争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;有效地预防和妥善处理了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,保持了宗教领域的稳定,维护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。
2003 年,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 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贯彻全国、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民委主任、宗教局长会议精神为动力,以维护稳定、凝聚力量为主题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,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、奋发有为,团结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,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。 |